第十三条 预报名时考生需设置6位数字的个人密码,以便修改本人的资料及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考生进入预报名网页,须认真阅读报名流程、考试要求,以及《考生须知》和《广东省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完毕确认,才可进入填报考生基本信息,否则系统拒绝接受考生预报名。考生预报名正确提交后,需记住系统所给出的预报名顺序号及个人密码。确认报名时,考生须同时确认《广东省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十五条 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考生先提供自己的预报名顺序号给报名点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录入该考生的预报名顺序号并使用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考生的资料,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电子摄像,并提交。正确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号,并打印出该考生的正式报名表。
第十六条 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报名表中的内容,并签名确认。如果核对时发现有错误,请考生在正式报名表上用笔更正,再交给报名点工作人员修改,重新确认。确认报名时,若考生忘记自己的预报名顺序号,则可根据考生的身份证号或姓名、出生日期进行查询。
第十七条 建立考生电子档案采取自下而上,县(市、区)、市、省招生办公室分级管理的模式。考生电子档案一经签名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与录取管理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正式报名表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误以及因填报志愿不当原因而落选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实施细则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