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
三、报名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初试内容 | 复试内容 |
舞蹈学 | 3月11日 | 3月12日 | 基本功、形体测试、剧目表演(限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及道具),不分初复试。 | |
音乐学
(音乐文化学方向) |
3月12日 | 初试:
3月13日 复试: 公布复试名单时通知 |
演唱声乐作品一首,或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 a、演唱声乐作品一首,或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b、视唱练耳; c、笔试:乐理、音乐文化常识。 |
表演
(音乐表演方向) |
3月14日 | 初试:
3月15日 复试: 公布复试名单时通知 |
演唱声乐作品一首,
或演奏键盘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或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
a、演唱声乐作品两首,或演奏键盘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必须有一首复调作品),或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b、视唱练耳 |
音乐学
(音乐教育方向) |
3月16日 | 初试:
3月17日 复试: 公布复试名单时通知 |
a、演唱声乐作品一首;
b、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
a、演唱声乐作品两首;
b、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c、视唱练耳 |
注:1.陕西省考生参加2011年陕西省音乐舞蹈类院校联考,其它省份考生参加我校校考。
2.音乐类专业考试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
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网址:www.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jwzb@snnu.edu.cn
八、重要提示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校正视力在5.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时须持:
1.身份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底彩色一寸证件照四张。
二、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45人
广播电视编导:60人
三、报名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初试内容 | 复试内容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月28日
3月1日 |
初试:
3月2日 复试: 公布复试名单时通知 |
朗读指定
稿件 |
①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②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以内); ③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影视作品评析(写作)。 |
广播电视编导 | 3月4日~5日 | 笔试:
3月6日 面试: 3月7日~8日 |
面试:编讲故事、综合素质考察。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影视作品评析(写作)。 |
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初试结束后,学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办理复试手续后进行复试。
四、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或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网址:www.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jwzb@snnu.edu.cn
八、重要提示: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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