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8-01-22 10:37:59 整理:一品高考网
安徽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优化招生服务,切实做好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报名
  1.文化课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文化课报名手续。文化课报名工作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7〕38号)执行。
  2.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报名。按照教育部颁布的艺术基础科类与本科专业对应表,各专业省统考根据其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共设置8个组考模块(各模块对应的专业详见附件),艺术类考生须选择1个与所报专业相对应的统考模块参加专业课省统考。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报名的同时,就须完成专业课网上报名手续。考生可以兼报不同模块的考试。
  3.专业课学校单独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报名。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必须是先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且合格者。报考经批准在我省设点组织的校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按相关规定报名,考试日程安排待确定后另行公布;参加其他不在我省设点的校考,报名时间和办法按招生院校的规定执行。
  2、考试
  4.文化课考试。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5.专业课省统考。我省共设置8个模块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省考试院负责统一制定艺术专业省统考的考试说明、命制有关试题,组织相关科目的评分评卷工作,承担考试任务的院校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考试相关工作。
  6.专业课校考。按照教育部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适用高校范围的要求,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和相关投档规则进行招生,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其中,2018年可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外省院校原则上限定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专业)、原985和211高校及其他以艺术专业招生为主的本科院校。在我省设点的校考工作由组考高校负责,省考试院指定考点,集中进行,同时予以监督指导,并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持。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相关要求,科学制定考试办法、组织考试,为确保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应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校考工作。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校要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3、划线
  7.文化课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分别按艺术(文)、艺术(理)划定本、专科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本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其中,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史论、书法学等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分数线的70%),高职(专科)一般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本科院校(专业)的本科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各招生院校自主划定,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艺术类本、专科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依照我省划定分数线执行。
  8.专业课省统考合格线。根据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考生成绩及合格线将在省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9.省统考艺术类8个模块综合分控制线的划定。
  使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的各批次均采用综合分投档。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线的基础上,依据各模块的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模块各批次综合分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批按计划数的120%,专科批按计划数的150%划定,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按照艺术专业文化成绩不同的权重要求,设定两种综合分计算公式:
  (1)综合分1=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适用统考模块一、二、三、六对应的各专业。
  (2)综合分2=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适用统考模块四、五、七、八对应的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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