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0-11-16 14:37:40 整理:一品高考网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确定的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的试点高校之一。为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11年我校将继续举办中学生艺术冬令营,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项目及要求

  管乐:13人管乐、打击乐。

  戏剧:4人表演、曲艺、主持。

  舞蹈:6人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中国古典舞、芭蕾舞。女生身高160cm—172cm,男生身高168cm以上。不招收国标舞、街舞。

  声乐:3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同时具备钢琴伴奏能力者优先考虑。

  民乐:4人民族乐器,民族打击乐。

  注:1.该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可在公布的总计划范围内浮动。

  2.未列出的项目2011年不招收艺术特长生。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邮寄资料

  2010年11月25日-2010年12月20日

  2011年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0年11月25日开通,至12月20日关闭)。网上报名后,申请者须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申请者须通过网报系统认真填写,并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其它格式无效),按申请表上的要求于2010年12月20日前寄至北京师范大学校团委(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2、资料审核

  2010年12月21日-2011年1月4日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申请者报名材料。

  3、网上自选考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

  2011年1月5日-2011年1月10日

  报名材料齐全的申请者须于2011年1月5日至10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选专业测试考试时间、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测试。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逾期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组织机构

  1.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有关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审核、批准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拟招收艺术特长生合格者名单。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和协调对考生的考核、相关数据汇总等。

  2.成立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委员会。艺术特长生招生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校内外专家学者、学校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艺术特长考生进行专业水平测试和文化课考试,并根据各项目招生计划数、专业水平测试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确定拟招收艺术特长生合格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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