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1-06 21:04:14 整理:一品高考网

重庆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22年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渝教招发〔2016〕1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性质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我市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下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以下简称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二、招生类型

  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高职专科招生)和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含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两类。

  (一)普高类

  1.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者。

  2.招生院校

  (1)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的高职院校(试点院校、专业和计划另文下达)。

  (2)高职专科招生:全市所有高职院校。

  (二)中职类

  1.招生对象

  (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中职与高职(专科)贯通培养项目(含“五年制” “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下同)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3+4”)中职阶段应届毕业生。

  2.招生院校

  (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纳入全市高校转型发展的市属本科院校和全市所有高职院校。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的普通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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