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试点实施办法(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2-26 14:30:09 整理:一品高考网

  
  2.建立健全机构。各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院)长负责,招生、监察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招生录取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招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3.科学制定方案。各校要制定更加科学的招生考试及录取方案,不断创新选拔形式,尤其要在考(测)试内容上遵循高职教育本质规律、突出实效。同时,要制定更能体现高职教育特色、满足单招录取学生成才要求的人才培养方案,严格组织教育教学。
  
  4.精心组织落实。各校要按照“阳光工程”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招生章程和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按程序实施考(测)试及录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单招公平、公正。
  
  (三)市教育考试院要根据教育部试点工作要求,加强对试点院校业务指导,全程指导和协助试点院校、区县考试机构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试点院校要注重此项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相关情况、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改革试点。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