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2年高考录取照顾项目和分值均没有变化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5-05 08:12:55 整理:一品高考网
福建2012年高考录取照顾项目和分值均没有变化

 3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明确,今年高招录取照顾政策与去年一样,照顾项目和分值均没有变化。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详细内容以即将下发的高招政策性文件为准,以下仅供参考。

  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的照顾政策

  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的照顾政策分为4个方面。

  1.优先录取。照顾对象为: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享受加5分的照顾。照顾对象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

  3.享受加10分的照顾。照顾对象为: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4.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其录取工作安排在征求志愿时进行,如线上生源不足,可按以下分数照顾: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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