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高考本科第一批补录征集志愿时间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7-15 00:36:45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5广西高考本科第一批补录征集志愿时间

 7月15日18时至7月16日9时

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将征集志愿

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同步进行

7月15日18时至7月16日9时,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以下简称一本)将征集志愿,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也将同步进行。届时各批次汇总的计划缺额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的“普通高考—招生信息”、“通知公告”栏中公布,考生可登录了解参加此次征集志愿的院校及专业的详细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2015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时,先进行一本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再进行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

一本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均可填报。本次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设6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高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征集志愿后,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高校,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将根据学校意愿、考生志愿和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降分投档只对征集志愿有效。

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13所院校共有60名缺额计划,其中国家专项计划缺额48名,地方专项计划缺额12名。具有国家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若此前未被录取,可直接参加本次征集志愿;报读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报名时其户籍地须为区内的农村且连续满6年、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从高一到高三连续3年学籍(在户籍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其中,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等,将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12城乡结合区、122镇乡结合区、210乡中心区和220村庄的,界定为专项计划中所表述的“农村”。在首轮志愿填报和第一次征集志愿时,已通过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本次可不用再进行资格复查,直接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除此之外,其它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后,于7月16日12:00前,携带本人户口簿、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查,逾期不再受理。投档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会对照具备填报资格考生名单,将符合条件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专项计划批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和录取方式均不变。征集志愿后,对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高校,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将根据学校意愿、考生志愿和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最多可降至我区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据了解,目前尚有缺额计划的院校中,已有华中农业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校在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进行了降分投档,以上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视生源情况和学校意愿,还有可能再次降分投档。

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为该批次2015年最后一次征集,请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踊跃填报,把握升学机会。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于7月16日下午向一本院校投放征集志愿档案,根据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出档,学校阅档后,决定是否录取。一本征集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接着进行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有些院校在征集志愿计划信息表中规定了最低投档分或单科成绩要求,有些院校在其招生章程中规定只按照未加照顾分的高考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等,因此填报征集志愿前须先认真了解相关院校的招生规则、专业限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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