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0 17:02:44 整理:一品高考网

  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分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六个考试类别。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我区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有一定艺术专业基础。

  二、考试时间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1日。

  (二)书法类专业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2日。

  (三)音乐类专业笔试科目《听音记谱》、《乐理》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下午;面试科目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3日-16日。

  (四)舞蹈类专业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3日-16日。

  (五)播音主持类专业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0日-12日。

  (六)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1日。

  各类专业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文附件1。

  三、考试地点

  (一)广西师范大学考点。

  在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六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参加考试。

  (二)广西艺术学院考点。

  在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八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参加考试。

  (三)广西民族大学考点。

  所有报考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的考生到广西民族大学考点(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参加考试。

  四、统考科目及分值

  (一)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二)书法类专业统考科目为《楷书临摹》、《隶书临摹》、《书法创作》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三)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3科和专业科目1科,共4科。基础科目为《听音记谱》、《乐理》、《视唱》3科,属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演唱》、《演奏》、《舞蹈》,选考1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听音记谱0.4、乐理0.5、视唱0.6、专业科目1.5)折合成300分。

  (四)舞蹈类专业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2科和专业科目1科,共3科。基础科目为《基本功》、《民间舞》2科,属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古典舞剧目》、《民族舞剧目》、《其他舞种》,选考1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基本功1.1、民间舞1.1、专业科目0.8)折合成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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