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高考招生考试报名工作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10-27 16:56:14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7年广西高考招生考试报名工作

桂招考委〔2016〕18号
 
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院):
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普通高考报考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和其它分类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其它分类考试指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退役士兵专升本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下同)。
二、报名时间
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于2016年10月下旬开始。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7:30,各报名站网上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和其他分类考试的报名时间不再延长。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报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上述规定的截止时间。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如果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如果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符合上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如同时满足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等报考条件,可兼报。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区内中职学校2年级在校生且实际就读或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人员,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区内中职学校2年级在校生且实际就读情况的,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属于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情况的,如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报名参加我区2017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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