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解读平行志愿 (3)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1-06-30 15:07:28 整理:一品高考网

  第二步,将所有填报A院校的考生按成绩排序,然后按A院校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出A院校的录取投档分数线(也可以按招生院校预先公布的招生办法,以小于1:1.2的投档比例,划出录取投档分数线)。

  第三步,将达到A院校录取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档案投放给该院校。

  第四步,A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计划数及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名单,将20%没有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果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院校未录满或尚有剩余计划,再将未录取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志愿院校重新归队、分别排序,然后按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投档。

  由于每批次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第一志愿,某考生如果未被第一志愿报考的院校录取,其所填的第二志愿院校的录取计划又已被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占满,就只能等待征集志愿录取机会,或者进入到下一个批次的录取环节。因此,会出现部分考生因志愿填报原因落榜的现象。

  【“平行志愿”的投档和录取程序】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投档时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先对考生分科类按分数高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先被检索投档。比如某文科考生成绩排在全区所有文科考生的第5000名,需要等前面4999人检索处理完成后,才轮到这位考生。

  第二步,每个考生投档时,计算机同时检索该考生填报的ABCD四个院校志愿,在多个院校都具备可投档条件时,将考生档案优先预投放到顺序靠前的可投档院校。

  平行志愿相当于考生一次选择了若干个第一志愿,扩大了考生选择范围,使考生拥有了更多的被录取机会,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有效地提高了考生的录取率。在每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会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名单及专业缺额计划,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然后再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

  平行志愿模式下,对同一所高校来讲,不管考生把这所高校填在ABCD哪个位置,都是分数高的考生优先获得该学校的投档权。考生投出档案的先后取决于高考成绩的高低,体现“分数优先”。对考生个人来说,在满足多个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按ABCD次序优先投到顺序靠前的可投档院校,体现“遵循志愿”。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平行志愿各批次只实行一次性投档,不再补充投档,对一次投档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公开征集志愿。如果考生所填报的几所院校中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只能参加征集志愿。

  以考生甲(500分)、考生乙(490分)二人投档录取为例:

  在顺序志愿模式下,考生甲第二志愿填报院校2,考生乙第一志愿填报院校2。如果考生甲没有被院校1录取的话,那么对于院校2,虽然考生乙的分数比考生甲低,但考生乙将比考生甲优先被投档。

  在平行志愿模式下,先同时检索考生甲的ABCD志愿,等考生甲的志愿检索完毕,再对考生乙的志愿检索,对于院校2,虽然考生乙作为A志愿,考生甲作为B志愿,但考生甲比考生乙优先被检索。

  可见,考生甲和考生乙都填了院校2,但录取办法不同,投档优先权也不同。

  以考生甲(500分)、考生乙(490分)二人投档录取为例:

  在顺序志愿模式下,考生甲第二志愿填报院校2,考生乙第一志愿填报院校2。如果考生甲没有被院校1录取的话,那么对于院校2,虽然考生乙的分数比考生甲低,但考生乙将比考生甲优先被投档。

  在平行志愿模式下,先同时检索考生甲的ABCD志愿,等考生甲的志愿检索完毕,再对考生乙的志愿检索,对于院校2,虽然考生乙作为A志愿,考生甲作为B志愿,但考生甲比考生乙优先被检索。

  可见,考生甲和考生乙都填了院校2,但录取办法不同,投档优先权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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