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在广西组织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2)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9-12-24 10:23:53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三)未经我院审核备案,擅自在我区设点组织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区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六、违规处理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为确保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该项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我区设点的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违规的考生、有关工作人员及招生院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 进行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如有违反考试规定被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取消该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其当年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包括艺术统考、艺术校考、普通高考文化考试、各类单招考试等),同时取消其当年普通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柳园路6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信封上注明“校考合格考生名单”),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337976、5337503,传真:0771-5337945。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路径:“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工作系统普通高考艺术合格备案”;备案工作技术咨询邮箱:ysba@mail.gxeea.cn ;备案工作技术联系电话:0771-5337940。

八、其他

2020年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附件:

1.广西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违规处理登记表

3.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表(样表)

4.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代码对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9年12 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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