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关于做好广西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2)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发布时间:2020-03-11 09:52:56 整理:一品高考网

  四、信息归集

  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汇总辖区内经审核和公示后符合当年高考加分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考生名单,于当年4月25日前将经公示的考生加分信息按附件5格式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并在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加分资格项目进行勾选确认,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只需勾选是否符合“三统一”条件,由系统自动赋分。对于符合资格人数较多的项目,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委托报名站负责勾选,但必须严格复核,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五、纪律与要求

  (一)各级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考生申报材料的登记、汇总、编号、造册和存档工作。复印件材料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已审”,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考生本人须对所申请的高考加分资格真实性负责,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三)各审核单位、审核人员须在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表上签字盖章,并对审核结论负责。相关人员为不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件、档案等,使其获得加分资格的,由有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广西普通高考“三侨考生”登记表

  2.广西普通高考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登记表

  3.广西普通高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考生登记表

  4.广西普通高考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

  5. XX市20XX年普通高考享受加分政策资格考生名单分类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统战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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