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11年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0-12-05 19:55:31 整理:一品高考网

南宁市2011年高考统一考试报名昨日开始,记者3日从市招生考试院获悉,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逾期将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只报考中职对口升高职的考生,报名时间可延迟到2011年2月25日。

  社会考生12月23日至25日报名

  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中职“3+2”直升、中职对口、小教大专班和其他特殊类型的单招生,如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以及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区内高职院校单招生等均须参加高考报名。

  市招生考试院负责人介绍,南宁市市区在校应届毕业考生、历届毕业考生要参加明年普通高考的,在其所就读的学校报名。

  南宁市市区社会考生(户口为南宁市市区,但不在南宁市市区学校就读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于12月23日至25日到南宁市招生考试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大门对面维新街南一里九号)报名。

  南宁市辖区六县考生到其所在辖区内进行报名。

  六类人员不得报名

  据了解,政策明确规定以下六类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TI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6.不符合桂教考试〔2009〕5号文件规定的户口迁移人员。

  报名需户口、学历、学力等证明材料

  要报名明年普通高考的考生请注意,报名前要准备好所需的报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证明材料,学历、学力证明材料,有关加分、降分照顾证明材料和听力残疾考生外语听力免试证明材料等。

  城镇考生应交验户口本,农村考生如果有户口本,交验户口本,无户口本,应交验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分、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迁入人员的送审材料。须在报名前填写《外省迁入人员报名申请表》,连同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报名点要审核原件,并确认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随抚养人迁入广西的考生须出具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高中学籍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一起交给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按规定进行审核认定。

  除应届毕业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学力证书。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一律视为“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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