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西招生考试院解读平行志愿填报误区(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6-28 06:19:16 整理:一品高考网


当考生档案被投档至报考院校后,院校会按照事先在其《招生章程》里公布的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检。目前常见的专业录取规则有三种:一是“分数优先”,即进档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排名靠前考生的专业志愿;二是“志愿优先”,即“专业清、志愿清”,对于某个专业,首先将把该专业填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如果招生计划数大于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认识,再看将其填为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录满;三是“分数级差”,即考生在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情况下,后续专业志愿将减去一定的分数,再与将这些专业填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排序。

不同的专业录取规则,考生专业录取顺序截然不同。例如考生小王和小李,小王高考成绩500分,第一专业志愿是法律专业;小李高考成绩501分,法律专业是第二专业志愿(默认其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两人同时投入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录取的A校,那么小李会被该校法律专业优先录取;若两人同时投入按照“志愿优先”规则录取的B校,那么小王会被该校法律专业优先录取;若两人同时投入按照“分数级差”规则录取的C校,级差定为2,那么小李的分数要减去2分,再排在小王的后面,参加该校法律专业的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充分了解院校的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分数认真分析,合理安排专业志愿顺序。同时要认识到,无论哪种专业录取方式,如果考生在所投档的高校里相对分数低,报考了比较热门的专业,又不愿接受调剂,很有可能不符合招生院校专业录取要求,造成退档。相反,有些考生虽然高考总成绩排位靠后一些,但是选择时避开了所谓的“热门”专业,最终却能被录取。因此,考生在选择专业时一定要有个合理定位,在分数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尽量服从专业调剂。

误区六:考生认为被某校、某专业录取的把握很大,那么填报志愿时,其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可以随意填。

解读: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须慎重考虑志愿,自己不想去的院校、不想读的专业,千万不要乱填。根据我区的录取规则,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被录取的机会,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高等学校征得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如果考生被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录取,而考生不愿就读,只能向高校提出退档申请,这种情况下,该考生将不能再参加当年我区普通高校任何批次的录取,只能等待下一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考生还需提前了解清楚的还有高校或专业对考生是否有“特殊要求”,如对身体条件、单科成绩、是否为少数民族等,往年曾经遇到文史类考生填报了理工类专业、女生填报了只招男生的专业等情况,考生的一时粗心很可能造成了无法被录取的结果。

因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仔细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编写的《2014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充分了解报考专业条件和录取要求,对照自己的成绩和体检情况逐一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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