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高考填报志愿规定(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6-22 00:22:54 整理:一品高考网


(四)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凡参加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测试并入选的考生,须于6月27日00:00—28日12:00在网上填报志愿,其志愿填报在“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栏内,投档安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前进行,如因成绩达不到院校要求的,可在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同时填报其他各批次院校志愿。

(五)“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全省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民族班”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志愿栏目内,“少数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在教育部及招生高校规定的降分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考生分数达不到招生高校要求的,将不予投档。

(六)民汉双语少数民族预科

今年贵州民族大学、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四所院校招收能用民汉两种语言交流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毕节市、铜仁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农村户籍,能用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其中一种流利交流且口语测试成绩达到报考资格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民汉双语预科志愿。志愿填报在“第二批本科民汉双语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录取之前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在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考生录取后需与省民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七)西南民族大学彝文类专业招生。

    今年,西南民族大学将在我省投放15个彝文类专业计划,安排在我省提前批本科录取。全省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我省组织的少数民族彝族语言口语测试,测试成绩达到报考资格线的彝族考生,方可填报。

(八)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

今年西华大学在我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在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

(九)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凡符合我省高考报名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本人在我省71 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或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简称贫困地区) 有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凡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户籍、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县级招生办办理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凡不符合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投档。

招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高校原则上按招生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贵州大学招收的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还不足,根据实际再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十)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今年我省八所本科院校继续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本人在我省( 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外) 有连续三年以上农村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村户籍,符合我省今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报考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户籍、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省内本科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第一批本科院校之后,第二批本科院校之前进行。

省内本科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二本批次分数线执行。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二本批次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十一)定向招生

1.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免费师范生,文史、理工类录取安排在“文史、理工提前批本科院校”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进行,体育、艺术类录取安排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进行。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到户籍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贵州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今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学院、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招收免费师范生。凡拟填报上述高校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到定向就业所在地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各市(州)教育局于7月8日前务必将免费师范生签约名单按报考院校列表造册报省招生考试院。录取时,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免费师范生签约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2.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件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需填写《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以备高校录取时参考。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其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和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3.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将继续招收本科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根据国家及我省卫生部门定向就业要求,考生毕业后定向到我省乡镇卫生院就业。录取时面向全省生源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后,考生须与招生院校和定岗县级卫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发放入学通知书。

4.今年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和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招收政府订单培养生,其志愿填报在“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栏内。凡拟填报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和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政府订单培养志愿的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相关部门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5.部分高校对定向招生有分数要求,未达到该校分数要求的考生,不予投档。

(十二)相关政策说明

1.经审查不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黔府办发〔2012〕63号)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和经审查为限制报考的省外迁入我省户籍的考生,只能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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