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3年高考填报志愿规定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6-26 20:24:24 整理:一品高考网
贵州省2013年高考填报志愿规定

为有利于考生填报志愿,有利于高校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填报志愿时间
    安排今年我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
(一)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6日00:00至6月28日18:00,即高考成绩公布并划定相关录取批次最低投档分数线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以下科类和批次志愿:
1. 体育、艺术类的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
2. 文史、理工类的提前批本科院校、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院校、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
    (二)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8日00:00至30日18:00,即文史、理工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以下科类和批次志愿:
1. 文史、理工类第三批本科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
2. 中职单报类的中职单报本科院校、中职单报高职(专科)院校。
二、录取批次顺序
(一)体育、艺术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第一批本科院校→②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③第二批本科院校→④第三批本科院校→⑤高职(专科)院校。
(二)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提前批本科院校→②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③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院校→④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⑤第一批本科院校→⑥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⑦第二批本科院校→⑧第三批本科院校→⑨高职(专科)院校。
(三)中职单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中职单报本科院校→②中职单报高职(专科)院校。
三、志愿设置
各科类、各批次志愿设置见附纸质样表。
四、平行志愿投档要求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每个平行志愿顺序从平行志愿1到平行志愿5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平行志愿投档时,合计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为: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五、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一)公安、军队及招飞院校招生
1. 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3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且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填报,非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要进行“面试”、“军检”及政审,公安类院校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军队、公安类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本科院校”栏内。公安类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栏内。
2. 提前批本科院校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属部队院校,报考考生应按部队院校要求参加“面试”和“军检”,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3年8月31日后出生),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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