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4年高考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6-21 06:41:06 整理:一品高考网
贵州省2014年高考公安、军队及招飞院校招生志愿填报

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一)公安、军队及招飞院校招生
1.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不低于17周岁(截止时间8月31日),未婚,且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填报,非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要进行“面试”、“军检”及政审,公安类院校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军队、公安类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本科院校”栏内。公安类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栏内。
2.提前批本科院校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属部队院校,报考考生应按部队院校要求参加“面试”和“军检”,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4年8月31日后出生),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空军招收飞行员工作局招收的“飞行技术与指挥”专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的“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中国民航大学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的“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在提前批专科院校录取。经招生院校面试和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
(二)香港特区高校招生
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填报志愿方式与内地高校相同,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院校在录取时,按考生实际成绩投档(不含政策照顾加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录取时,可按考生高考总成绩投档(含政策照顾加分)。
(三)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凡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测试并入选的考生,须于6月24日00:00—18:00在网上填报志愿,其志愿填报在“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栏内,投档安排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前进行,如因成绩达不到院校要求的,可在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同时填报其他各批次院校志愿。
(四)“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全省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民族班”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志愿栏目内,“少数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在教育部及招生高校规定的降分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五)民汉双语预科生
今年贵州民族大学、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三所院校招收能用民汉两种语言交流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黔南自治州、黔东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毕节市、铜仁市、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农村户籍,能用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其中一种流利交流且口语测试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民汉双语预科志愿。民族语言测试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测试时间:6月24日。测试地点:贵州民族大学。志愿填报在“民汉双语预科”栏目内,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录取之前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在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考生录取后需与省民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
今年西华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在我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在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
(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凡符合我省高考报名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考生本人及其父或母在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或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71个县、市、区、特区,以下简称贫困地区)有常住户籍;
2.考生本人高一至高三在我省贫困地区连续就读,并有我省贫困地区高中三年学籍(经省教育厅备案的宏志班考生除外);
所有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都要进行资格审查。凡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24日至26日,持本人户籍、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县级招生办办理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凡不符合贫困地区户籍、学籍等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投档。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贵州大学招收的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还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实际再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八)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今年我省八所本科院校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凡符合我省今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在我省有常住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所有报考省内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24日至26日,持本人户籍、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省内本科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之后,第二批本科院校之前进行。
省内本科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二本批次分数线执行。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二本批次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九)体育、艺术类招生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
2.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1)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报考:①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②认可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认可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3)报考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栏内。
3.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4.我省2014年第一次实行音乐类统考。音乐类招生专业主要有:(1)音乐学、(2)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3)音乐表演、(4)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认可我省音乐类统考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按统考成绩(不分小方向)投档;认可我省音乐类统考器乐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按统考器乐成绩(不分器乐小方向)投档;认可我省统考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成绩,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和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按统考小方向成绩投档。
如考生参加二项或三项专业方向考试,须按作曲理论、器乐演奏、少数民族特色器乐演奏、声乐演唱、少数民族特色声乐演唱顺序的第一项作为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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