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高考招生录取工作通知(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7-06 09:10:39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下载第二及后续志愿考生档案时间:7月10日15:00前;
  上载第二及后续志愿退档或录取信息时间:7月10日17:00前。
  3.须面试的高职专科学校:
  下载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时间:7月13日9:00前;
  上载第一志愿退档和预录取信息时间:7月13日12:00前;
  下载第二及后续志愿考生档案时间:7月13日15:00前;
  上载第二及后续志愿退档或录取信息时间:7月13日17:00前。
  (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上、下载考生电子档案时间安排表
  录取批次   生源分布统计   平行志愿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
  下载生源分布统计信息
  时  间
  回复确认
  投档比例
  时  间
  下载平行
  志愿投档
  时  间
  上载退档
  录取信息
  时  间
 下载征集
 志愿投档
 时  间
 上载退档
 录取信息
 时  间
  本科提前批使用
  海南省艺术专业
  统考成绩录取的
  本科学校
          7月11日 
  9:00前
  7月11日
  17:00前
  7月12日
  15:00前
  7月12日
  17:00前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         7月13日9:00前   7月13日12:00前      
  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招生录取         7月14日14:00前   7月15日10:00前      
  本科第一批   7月14日
  12:00前
  7月15日
  15:00前
  7月16日
  9:00前
  7月17日
  15:00前
  7月18日
  15:00前
  7月19日
  12:00前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月19日
  14:00前
  7月19日
  17:00前
     
  本科第二批   7月24日
  12:00前
  7月25日
  15:00前
  7月26日
  9:00前
  7月27日
  15:00前
  7月28日
  15:00前
  7月29日
  12:00前
  本科第三批   8月3日
  12:00前
  8月4日
  15:00前
  8月5日
  9:00前
  8月6日
  15:00前
  8月7日
  15:00前
  8月8日
  12:00前
  专科提前批           8月14日
  9:00前
  8月14日
  15:00前
  8月15日
  15:00前
  8月16日
  12:00前
  高职专科批           8月18日
  9:00前
  8月19日
  15:00前
  8月20日
  15:00前
  8月21日
  12:00前

  四、录取办法
  2016年 我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考试局具体组织实施。我省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我 局负责给学校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并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 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各招生学校负责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
  录取期间我局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内设投档组、网络信息管理组、录取审查组、计划管理组、宣传秘书组、纪检监督组、信访组、后勤组、保卫组和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录取的有关具体工作。
  (一)投档工作及有关政策性照顾加分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应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及录取时间 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本科三批应在生源分布统计阶段)远程登录录取系统。登录成功后,请务必先在录取系统的“通讯助手”中查看我省有关录取工作的通 知,获取与我省录取场有关工作小组和录检员的联络方式,并通过录取系统的“通讯助手”将本校在招生期间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应急联系方式等告知 录检员,然后下载和审阅考生档案,以确保双方在录取期间的联络畅通和录取工作正常进行(我省录取期间的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并审阅已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及时确定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专业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应说明退档原因。
  (四)我省录取检查组的录检员分别负责相 关学校的录取审查工作。在审查学校通过录取系统上载的预录取和预退档考生名单时,符合退档规定的给予办理退档手续,完成招生计划且预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合 理的,予以办理录审手续。录检员在审查过程中认为学校上载的预录取的考生名单、考生的预录取专业以及预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不合理的,提出录检意见,通过录 取系统与学校录取人员进行网上交互协商,经交互协商后意见仍不统一时,录检员通过录取系统向学校发出复议通知书,提请学校复议。学校应及时将复议结果通过 录取系统回复我省,录检员根据学校的回复意见给予办理录取或退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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