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1-07-04 16:31:47 整理:一品高考网

  据河北省招生考试院讯,河北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今年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录取的顺序依次为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一特殊类型批、本科一批、本二特殊类型批、本科二批、本三特殊类型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录取工作从7月7日开始,8月20日结束。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泊头职业学院等13所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其录取备案时间为8月21日。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的一志愿,在录取时不降分(上述批次中艺术校考类专业的一志愿除外),生源不足时进行志愿征集。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的二志愿,专科二批的三志愿,录取时如同批控制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有降分录取的可能,允许高考(微博)文化成绩达不到本批次控制线的考生填报。上述批次中艺术类校考专业,如一志愿在同批控制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可由相关院校征集考生志愿列入二志愿录取,也可采取一志愿降分录取方式完成招生计划。

  今年国家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5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和中医学专业毕业生。今年我省四所本科院校共安排320个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免费医学定向招生的院校列在本科提前批B,单设志愿,只招收农村生源,执行本科二批普通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公布剩余计划,通过志愿征集和降分录取的办法,直至完成计划。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院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具体招生办法和定向县及招生人数,请查阅招生计划或向招生院校咨询。

  今年我省新增本科工程教育试点班和河北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试点。

  本科工程教育试点班人才培养方案由我省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与3所本科院校共同制订(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3所本科院校为:河北科技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联合大学)。试验班所涉专业列在理工本科二批,办学地点设在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学生修业合格,颁发相关本科院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详情请向院校咨询。

  河北师范大学(微博)免费师范生教育试点专业均列在本科提前批A,招生计划为200个,涉及文史、理工、艺术、体育等类,考生被录取后,须与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详情请向河北师范大学咨询。

  考生填报志愿须认真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审慎选择;尤其是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加分后的分数投档,院校录取时是否照顾,按各院校的招生章程执行。由于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优惠加分政策,因此,享有优惠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有可能因实际文化成绩较低而被院校退档。考生志愿一经本人确认后,不得再变更志愿。按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论报到入学与否,均不得转录他校。

  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24日-27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开展高考招生咨询活动,通过网络回答考生有关录取政策问题,各高校也将通过网络、电视、电话和报刊等媒体进行咨询活动。填报志愿的有关问题,考生可参考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填报志愿指南》,或向当地招生部门咨询。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是按照国家政策、院校招生章程、考生的分数和志愿,在全国统一编制的网上录取系统中进行的,并且必须经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省招生委员会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服务。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提防不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考试院或招生院校的名义从事的各种诈骗活动,以免上当受骗。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教育部将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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