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 发布时间:2020-05-09 10:56:33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热爱祖国、志向远大、高考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秀,对报考的专业有浓厚兴趣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报考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在数学、物理、信息学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或二等奖[必须经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网址:http://gs.cyscc.org/)公示后方为有效],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省份

  1.招生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科类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表1 强基计划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科类(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90

理科(物理)

应用物理学

65

核工程与核技术

25

  我校强基计划在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应用物理学专业不招收患有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

  2.招生省份范围

  招生省份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

  招生省份包含的具体专业及计划数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及选拔程序

  (一)强基计划报名

  5月10日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13),并按平台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第一类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根据分省投放专业计划选择一至三个专业(区分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以考生报名系统内数据为准)作为专业志愿,并可自行选择是否服从调剂;第二类考生中数学、信息学奥赛获奖考生限报数学类专业,物理学科奥赛获奖考生限报应用物理学专业。报名截止后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及其他报名信息均不得修改。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4倍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如存在高考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入围。

  考生入围专业确定后不得更改,并以入围专业作为最终的专业志愿进入考核环节。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7月26日前完成强基计划入围工作,并公示入围标准。我校届时将同步发布考核具体安排,请入围考生留意我校本科生招生办网站的相关通知。

  (四)学校考核

  我校将于7月31日至8月3日期间进行强基计划考核(包括综合面试、体质测试两部分),具体考核时间见准考证。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入围专业领域内的志向兴趣和学习科研能力等,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过程中我校将对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考察。

  2.体质测试

  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一分钟跳绳。强基计划考生必须参加体质测试,无故不参加体质测试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同时考生需购买体质测试期间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测试当天查验保险单据原件,未购买保险或保险无效者不能参加体质测试。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我校视情况安排补测。

  3.校考成绩

  我校以综合面试成绩为校考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仅设合格线,不计入校考成绩。

  (五)录取办法

  1.体育考核测试合格是录取的基本条件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成绩(折合为百分制)*85%+校考成绩(百分制)*15%。

  3.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按入围专业排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如存在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专业第一类考生的录取标准的,我校予以预录取,录取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分省计划;未达到对应录取标准的,不予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将按照单独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采用单独编班,实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培养模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

  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办法

  强基计划将根据各专业分阶段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开展阶段性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对于阶段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学生,转入该专业普通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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