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2)

来源:龙招港 发布时间:2020-10-09 10:51:00 整理:一品高考网

  各院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互认成绩院校名单,以及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申请入学的程序办法。各院校应于2020年12月11日前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院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各院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传报有关生源信息至省招生考试院。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进一步办好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的重大机遇。各市(地)招委会办公室、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高职扩招的重大意义,认真按照国家和我省工作部署要求,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在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完成好高职扩招任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广泛宣传,优化服务。有关部门和院校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市(地)招考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全面准确解读我省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内容,广泛宣传,确保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知尽知。要加强对考生的指导与服务,及时协调解决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信息确认、志愿填报、参加考试等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高考生及家长的满意度。

  (三)加强公开,严肃纪律。有关部门和院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接受社会监督。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要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维护考试招生工作良好秩序。

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