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高考各类照顾对象申报截止4月15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3-31 10:11:43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4年黑龙江高考各类照顾对象申报截止4月15日

从招考部门获悉:黑龙江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工作已于3月25日开始,到4月15日截止,两类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与去年相比,2014年增加了“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等人员的照顾录取政策。可享受投档加分照顾的对象包括: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俄语语种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侨眷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翰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八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部分奥赛科目中获前三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经过相应测试等,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取消了“在黑龙江省工作并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子女”、“在黑龙江省工作的省级(含)以上优秀专家的子女”、“空军培训基地考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6名”等人员的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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