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2015年高考体育、艺术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时间安排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11-20 10:26:02 整理:一品高考网
偃师市2015年高考体育、艺术考生报名信息采集的安排

一、报名时间:

  体育类的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和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9:00到11月24日17:00,逾期一律不得补报。

  二、有关规定:

  1、各高中及职教中心为高招办下设报名站,各报名站仅负责本校的应届生、本市往届生及社会青年的体育、艺术类考试报名工作,不得接受户籍在偃师以外的往届考生报名。

  2、考生报名时要严格按照省、市招办规定的报名工作程序,报名站工作人员应严格审核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确保其真实、正确、有效。

  3、凡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以此次采集的信息为准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这部分考生报名参加文化课统考时将不再重复采集信息。

  4、采集考生照片前应告知考生有关要求,即:考生在照相时应露眉、露耳、露脖子,不允许头发把眉毛和耳朵盖住,同时考生应平视正前方;必须采用二代正式身份证。指纹信息采集要求考生采集前应洗手保持手指清洁,严禁使用指纹膜等作弊工具。指纹采集原则上采集考生右手中指指纹,如无法采集的可更换其他手指,每人采集三次。

  5、全省体育、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信息采集费按豫财办综[2005]9号和豫政[2008]52号有关文件规定,每位考生报名费15元,信息采集费12元。文化考试每生每科12元(12元×4=48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名考务费按豫教财字[2000]59号文件规定执行,每名考生100元,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的100元专业省统考考务费由市招办收取;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100元专业省统考考务费由考生在专业考试时交到考点。

  6、考生基本信息修正流程及规定

  考生在网上注册结束前可以进行以下操作:

  (1)往届生
  考生输入身份证号后,系统自动提取往年的考生基本信息。除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出生日期外,其他信息均能修改。
  考生保存前,若发现身份证号输入错误,可以放弃当前信息,重新返回输入。
  考生保存后,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性别不能更改,其他信息可以修改。

  (2)应届高中生
  考生输入会考考号后,系统自动提取会考考籍信息。考生可以修改除会考考号、会考成绩外的全部信息,同时录入其他信息。
  考生保存前,若发现会考考号输入错误,可以放弃当前信息,重新返回输入。
  考生保存后,会考考号、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性别不能更改,其他信息可以修改。

  (3)其他种类考生
  考生自行录入全部信息。一旦保存后,则不能再修改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和性别,其他信息可以修改。

  (4)以上信息在确认提交后,考生均不能再做修改。信息保存或者提交后,若考生仍需更改,需到市招办申请。由市招办审核相关证件,并通过系统修正。
考生网上注册结束后,考生在系统中只能浏览自己的报考信息,不能进行任何修改操作。

  7、报名序号编排严格按照附件1规定进行。

  三、具体工作流程及要求

  1、编制报名序号
  各报名点将具体参加各类别考试的班级信息与人数上报招办。并网上支付相关费用后编制报名序号,同时获取相应的登录密码。报名序号申请随信息采集一并进行。

  2、下发报名序号和密码
  报名序号和密码是考生首次登录网上信息采集系统的唯一识别信息。各报名点将报名序号和密码打印后下发考生。考生使用报名序号与密码登录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密码修改及信息填报,填报成功后,系统自动为考生派发14位考生号。报名序号仅在首次登录网上信息采集系统时使用,填报信息保存后立即失效,再次登录需使用14位考生号。各报名点需告知考生牢记14位考生号、密码及自己设置的密码提示问题,以免影响再次登录及后续志愿填报等工作。

  3、组织考生分期分批上网填报报名信息
  在网上填报考生基本信息期间,各报名点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网络畅通和设备正常运转,同时指派熟悉报名业务和计算机操作的人员负责指导考生填报。同时完成本报名点所有考生的评语采集。
  前几项工作必须于11月22日前结束,11月23日所有学生必须完成网报提交。

  4、考生图像、指纹信息采集与身份证芯片信息读取时间及地点安排:
  11月22日 上午  二高、五高  下午 实验高中、一高
  11月23日  上午 中成外语、职教中心  下午  偃师高中 
  以上采集地点均在招办。

  5、报名登记表打印
  11月25日考生图像信息采集完毕后,招办将从系统中下载全部考生信息,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并下发给报名点,由报名点监督考生本人校对并签字确认,27日前必须完成全部考生的签字确认及信息更正。签字之后的登记表由报名点存档。

  6、考生报名资格公示
  考生确认采集信息无误后,招办将按班级打印全部考生基本信息,由报名点对考生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至22日。省招办举报电话(0371-68101503、68101523);洛阳市招办举报电话(0379-63229601);偃师招办举报电话(0379-67729327)。
         
  偃师市招办咨询电话:67729327,6510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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