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11-20 10:27:23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5年河南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豫招中[2014]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招生办,各评卷院校:

  为做好2013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二[2014]879号)的要求,现就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要求

  1.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省招办负责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个学科的考务管理及网上评卷工作;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并统筹安排实施考务工作;各评卷院校负责所承担科目网上评卷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小语种考试,经省教育厅批准后由相关省辖市负责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卷工作。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管理部门、考区、考点和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到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维护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我省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打下坚实基础。重点要抓好考风考纪和安全保密工作,要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等科技手段,坚决杜绝有组织的大面积舞弊事件和失泄密事件发生,重点防范考生利用手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进行作弊行为。考务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和检查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各级考试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考点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考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考风考纪、安全保密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历史:2015年1月16日上午8:00--9:30;

  地理:2015年1月16日上午10:10--11:40;

  语文:2015年1月16日下午14:30--16:30;

  化学:2015年1月17日上午8:00--9:30;

  生物:2015年1月17日上午10:10--11:40;

  数学:2015年1月17日下午14:30--16:30;

  思想政治:2015年1月18日上午8:00--9:30;

  物理:2015年1月18日上午10:10--11:40;

  外语:2015年1月18日下午14:30--16:30。

  三、考点和考场安排

  1.本次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按县(市)区随机编排考场。如考点较为分散,可分子考区,每个子考区内考点数目不少于2个,高中学校数目不少于3个。同一考区内的补考考生可以集中安排在一个考点内。

  2.视频监考系统管理员在视频监考系统中设置逻辑考场号与考场物理位置对应关系、考场座次安排方式(7887、6行5列或5行6列,详见《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后,应打印出对照表,在考前对考场设置进行现场检查和确认,确保视频监考系统设置与实际考场安排一致。

  3.各地务于12月22日前将《2013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统计表》(附件2)、《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信息表》(附件3)报省招办。考点设置和考场编排结果在省招办备案后不得变更。

  四、试卷安全保密和领运保管

  1.各科试卷密级为机密。凡在规定时间前拆封、发卷和本科次考试结束前通过任何方式外传试题及答案,均属泄密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2.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细则》,克服麻痹思想,提高保密意识。建立各级保密领导小组,选用工作认真负责、当年没有亲属(三代直系或旁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同志担任保密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执行。认真检查各种保密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保密领导小组名单及值班电话,于2015年1月13日领运试卷时报省招办备案。

  3.要做好试卷的领运及保管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选派3名干部(其中须有保密人员)负责试卷领运工作;试卷运输车辆要选用车况良好、便于密封的车辆,并由至少2名公安或武警人员全程押运,与试卷运输无关人员一律不得搭乘试卷运输车辆;试卷运输途中,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领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领取试卷人员务于2015年1月12日下午16:30前到开封汴京饭店报到。次日凭单位介绍信领取试卷、答题卡和英语听力光盘等。领取试卷时认真核对各科试卷数量并检查其密封情况,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试卷及考后答题卡必须存放在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保密室。试卷及考后答题卡保管期间,保密室内须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期间全程录像,并可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视频巡查系统与省招办联网。

  五、考试管理

  1.各级考试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作用、要求和考试纪律等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引起政府部门、社会和考生的高度重视。

  2.根据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的要求,考点必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适用于监控图像实时传送的网上巡查系统。各地要加强网上视频监考管理,考点必须设置视频监考室,按每人监控四个考场配备视频监考员,视频监考员要对违纪舞弊考生和违纪监考员如实记录并上报。考点除对考场进行监控外,监控区域应覆盖考点试卷保管室和分发室,监控室要配备适量的技术工作人员,人员要按时到岗,准时启闭监控系统,密切监视画面,及时记录监控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主考。

  3.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各个考点,必须在考前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尤其是监考员和巡视员)进行工作纪律教育和操作规范(包括仪器和设施的使用)培训。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集中对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进行考场纪律教育,向其宣讲《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舞弊处理暂行规定》等。告诫考生,一旦作弊,将受到取消考试成绩、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等严厉处罚,甚至失去将来高校录取的机会;如果以任何形式外传试题和答案,将按泄密论处。当地考试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4.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对考点、考场进行布置,各项设施设备要齐全,各种仪器设备要能正常使用。要协同有关部门,净化考点及考场周围环境。

  5.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的要求选拔监考员;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选聘除监考员之外的考试工作人员与巡视员。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管理部门要依据《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对优秀的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尤其是因玩忽职守而造成考场纪律混乱、舞弊现象严重或其它重大事件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考试过程中,凡是被省招办网上视频监控查实的违纪监考员和舞弊考生,均要严肃处理并在全省通报;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查实并上报的违纪监考员及舞弊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后不再向全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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