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高考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附招生计划,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安排(3)

来源:河南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9-06-20 07:25:36 整理:一品高考网


  (八)各招生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九)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考生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材料,由省公安厅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学生录取后1个月内送相关公安院校存入学生档案。

  八、入学复查

  各公安院校要在新生入学1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公安专业学生的档案审核、政治复审和体检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有关情况应及时通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和省招生办公室,做好被取消入学资格学生的后续相关工作,并及时核查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九、组织纪律

  (一)根据公安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要求,成立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组织、巡视、检查、指导,接受社会举报,必要时对考生复查。

  (二)公安院校招生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统筹保障人员安全、场地设备安全、数据信息安全。

  (三)在公安院校招生工作中,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风,在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省招生办公室审查和招生学校复查中如发现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取消舞弊考生的入学资格。

  (四)考生不按规定要求按时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或携带手续不全影响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者,责任自负。

  设立举报中心。省公安厅政治部举报电话:0371-65881382,省招生办公室举报电话:0371-681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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