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南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问题解答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6-12 17:10:33 整理:一品高考网
 1.今年考生如何填报志愿,分几次、何时填报?

  今年普通高考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20日8:00—28日18:00,填报提前批本专科、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为6月30日—7月2日。第二次在6月30日8:00—7月4日18:00,填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对口生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为7月6日—7月7日。第三次在7月6日8:00—10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为7月12日—7月13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志愿以网上保存的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必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征集志愿除外),即由县级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弃录取为由退档;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信息,将不作为投档依据;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还要取消被改动志愿考生的录取资格。

  考生应依据省招办公布的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含录取期间公布的学校征集计划),认真阅读有关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高校和专业。志愿由考生本人填报,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要兼顾个人意愿和国家需要,还要根据高校收费、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实事求是地慎重选报。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今年考生网上填报高校或专业志愿是如何规定的?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如下:

  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1个相应自主招生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提前批自主招生的院校和专业,志愿直接填在提前批第一志愿栏;本科一批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栏供考生填报。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所选择的相应高校须填报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位置。

  提前批(除艺术外)、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设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公安类专业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

  艺术类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填报在相关批次规定的位置,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批次的1所招收民族预科班的高校志愿。有的高校预科班分专业方向,考生可选报1—5个预科班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在相关批次所规定的位置;其他批次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须同时递交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

  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重新在网上填报1—6个平行的高校志愿(艺术类征集志愿除外),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3.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先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说明和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修改两次,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二,考生填报志愿应以《招生考试之友》合刊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高校、专业名称和代号为准,各批次志愿中的高校和专业代号必须与“专业目录”相应录取批次中公布的高校和专业代号相一致,否则将无法填报志愿和录取。

  第三,考生填报志愿要注意分清科类,准确填报。文科考生要从文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理科考生要从理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同样,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类考生要从“专业目录”相应类别选择高校和专业。

  第四,经公示符合填报专项计划志愿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专项本科批次或专科批次计划志愿。

  4.提前录取的学校能否兼报?为什么?

  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高校志愿时,对于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公安类专业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等六类高校,对考生都有不同的特殊要求,如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专业术科等。有的要提前进行面试或考核测试,而且又都在一个批次同时录取,考生兼报就无法投档。因此,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5.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高校的考生有何照顾政策?

  对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及对口招生、专升本)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高校的考生,如果所报高校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省外高校对此项规定的认定意见,在招生专业计划中有说明,请考生注意查阅。

  6.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如何实施?

  自2012年起,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文件规定我省26个县(市)】的生源实施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单独划定分数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照高校专项计划120%的比例投档,高校在提档线上依据考生投档总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7.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哪些规定和要求?定向生如何录取?

  定向生,就是定向就业招生,是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就业去向的招生计划形式。高校可安排面向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军工、国防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其目的是为了解决艰苦行业、地区以及军工、国防等高层次人才需求问题,不是对某一局部地区、单位人员子女的照顾或福利。

  高校定向就业专业计划按专业单列,单独编制专业代号。

  定向就业招生随学校相应批次同时录取。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定向西藏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根据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或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后公开征集志愿,其余各批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定向招生高校和用人单位不得对考生附加额外条件,不得向考生收取定向培养费,毕业后用人单位要为考生安排工作。国家严禁利用定向就业招生政策指定生源,随意降低考试成绩要求或向考生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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