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高考表演专业统考报考须知(2)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3 11:03:00 整理:一品高考网

 

  2、核对信息:考生须认真核对考生信息是否与本人高考报名时填报信息一致。

  3、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6年12月5日至考试结束,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流程及要求

  1、考试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9日。

  考试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为准。

  2、考试流程

  (1)侯考:考生须根据本人准考证“考试安排”规定的面试科目考试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入场并在规定的候考区域集中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入场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抽取考场: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场。

  (3)抽取考试顺序: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顺序并签字确认。同时考生本人须在伴奏CD盘上亲自签署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

  (4)考试身份采集:考生须将考试序号牌佩戴在身体醒目位置,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在规定区域内面对考场监控设备留存考生考试身份(采集正面头像及考试序号牌的时间不少于2秒);

  (5)考试:分演唱考场、形体考场、表演(含台词、目测)考场。演唱为清唱;形体科目面试时,考生入场后将仅存有考试曲目的伴奏CD盘交给播放员播放并进行现场表演,表演结束CD盘由考点留存,考生不得使用手机、U盘等介质存储伴奏曲目;表演科目考生现场随机抽取试题,根据试题集体编演即兴小品,表演时间为5分钟以内;台词科目考生脱稿朗诵自备诗歌、散文、寓言、小说等文学作品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考试时间为2分钟以内。

  (6)现场评分:评委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

  (7)领回准考证和身份证:考完一科目后,考生将序号牌交回给考场工作人员并领回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到下一科目侯考区侯考。

  (8)离场:考生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后,按照规定路线离场。

  3、面试要求

  (1)考生须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侯考并参加考试。

  (2)考试时,迟到者禁止进场,视为自动弃考。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3)考生进入考区前,统一进行安检,除参考证件、面试所需伴奏光盘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如发现携带、使用违禁物品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4)形体科目面试时,自备仅存考试曲目的伴奏CD盘并须在CD盘面标明曲目名称,考生须确保伴奏CD盘质量,并能正常播放。考场内考生禁止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譬如咳嗽、跺脚、拍掌、打节奏等)。

  (5)考生应于2016年12月6日下午到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查看考点,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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