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湖北高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5-29 20:51:26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3湖北高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

省招委 省征兵办关于做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     鄂招委〔2013〕4号


各市、州、县招生委员会,各市、州、县征兵办公室,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为做好今年海军和武警部队在我省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动〔2013〕16号)和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总政、总后联合下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9号,以下简称《直招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今年,总参、国家教育部分配我省定向培养直招士官130名。其中,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轮机工程技术专业80人,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国土资源调查专业50人。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应届毕业生;

2、年龄在20周岁(年龄截止当年8月31日)以下,未婚;

3、政治、身体条件符合征集义务兵规定,经部队会同兵役机关体检面试合格;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三、招生方法

(一)填报志愿

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今年,我省全面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志愿,即在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填报各批次、各科类志愿,时间从6月25日至6月28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5:00时。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志愿均填在提前批专科,含1个院校一志愿和4个院校平行二志愿。

(二)体检、面试和政审

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对象,由省招生办会同省征兵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第一院校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院校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

参加体检、面试考生的名单确定后,省招办通知市、县招生办,各市、县招生办负责通知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今年省招办首次建立 “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加体检面试提示短信 。参检考生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到各市(州)兵役机关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和面试。体检和面试时间为7月3日至7日。

体检执行义务兵体检标准。面试由对口的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海军和武警部队)派人会同考生所在地市(州)兵役机关组织,与体检同步进行。面试设若干组,每组3人以上,人员以部队为主,兵役机关参加,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进行评价,给出合格和不合格的结论,并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由考生所在地县(市、区)兵役机关按照义务兵政审标准组织进行政审,政审工作7月17日前完成。

体检、政审和面试结束后,省征兵办于7月20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抄送省招生办,不合格考生的体检、政审和面试表由县(市、区)兵役机关存档备查。

(三)录取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全部实行提前批次远程网上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间为8月5日至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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