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小高考报名对象和条件及报名入口

来源:江苏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4-10-28 20:45:31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5年江苏小高考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1.2016届普通高中二年级的在校生。
2.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准备参加2016年高考的高二年级在校生。
3.无普通高中和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而以高中同等学力报名参加2016年高考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2012年及以前的初中毕业证书,方可报考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4.2015届及往年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5.外省户籍在我省就读的2016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高二年级的在校生,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6.高一及以下年级的在校生不允许报考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二、报名办法
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考籍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09〕4号)规定:从2009年入学的高一年级(即2012届)新生开始,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在校生的报名以就读学校为准,高二年级在校生学业水平测试,一律在考生就读学校报名。在执行按就读学校报名的规定时,学业水平测试与高考报名同一属地的原则不变。往届生的报名以户籍为准,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办或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2016届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在校生,在就读学校集中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取得考籍号,填写《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见附2-1)。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上述手续。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pgbm.jseea.cn或http://www.jseea.cn),填报相应报考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名确认手续。
3.各级招办及各报名点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有关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规定,凡在本报名点没有任何学籍信息的考生,一律不得以我省普通高中在籍生的身份报名。凡考生在报名中出现身份证号、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校等信息有误差时,必须由学校修改并经当地教育行政学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名。在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前,若外省考生户籍转入我省的,须凭外省学籍证明,到当地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后方可报名。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须凭外省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招办报名。
4.采集考生信息时,考生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