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6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艺术类(第1小批声乐)院校征求计划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6-07-20 06:34:06 整理:一品高考网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艺术类(第1小批)(声乐)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计划

代号 院校及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本批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凡院校后加“★”的为民办院校或独立学院。  
以下为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主试类型为声乐)  

6148 四川工商学院(原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1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   
08 音乐学(成都市校区) 1 四 17000
   
8249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州)★ 1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   
39 音乐学 1 四 22000
   
8548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东莞)★ 4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   
03 表演 2 四 22000
04 音乐表演 2 四 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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