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工作全面展开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0-12-13 14:21:27 整理:一品高考网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笔试已于2010年12月5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顺利完成,面试于6日至17日进行。今年我省报考音乐专业统考的考生人数有5889人,比去年略有减少,考试内容与形式保持稳定,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基本乐科、主试科目、加试科目。其中基本乐科满分为130分,包括视唱(面试)、练耳(笔试)、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为声乐或器乐;加试科目满分为20分,为器乐或声乐。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为进一步规范今年我省音乐专业统考的考务工作,省教育考试院本着“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着重从严格评委培训、规范考试程序、强化考务管理、加强纪检监督、优质服务考生等方面入手,努力营造严谨、科学、和谐的考试环境,确保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地选拔人才,为培养高素质的音乐人才奠定基础,切实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信力。 
  一、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切实减轻考生家长负担。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首次实行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和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为考生提供了诸多便利,既为考生复习迎考争取了更多的时间;又为考生确认信息节约了往返路费的开支等,普遍受到考生和家长的好评。该项工作已于11月26日顺利完成。 
  二、强化评委选聘与培训,提高专业考试公信力。
  1.建立评委选聘制度。省教育考试院从全省18所高校按照专业类别和规定程序,由高校招生部门推荐、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精心遴选了一支专业强、业务精的评委队伍,形成音乐专业省统考面试专家库。所有评委一律实行“先培训、后上岗”,所有上岗的评委都与省教育考试院签订工作责任状。 
  2.强化评委纪律教育。省教育考试院对所有评委集中进行了招生政策和纪律教育,明确工作责任和纪律要求,强化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以增强评委依法施考的责任意识,提高评委秉公评判的自觉性。 
  3.评委业务培训制度。根据面试的考试科目,省教育考试院有针对性地安排了不同层次、不同专业水平的多名学生,分声乐、器乐、视唱三个组进行了模拟考试,由评委进行“实战”试评“演习”。通过试评培训,帮助评委熟悉了评分工作流程和评分细则,进一步统一了评分标准,确保在“实战”中准确、科学的把握评分尺度,做到“真实、客观、公平、公正、合理”地评定每一位考生的成绩,切实维护考生利益,提高考试的公信力。 
  三、规范面试过程管理,提高考试工作科学性。
  1.完善计算机考试程序的“五个随机”规定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继续完善计算机考试程序,整个考试过程始终执行“五个随机”的规定,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考场;随机抽取专业考试考题;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另外,每天三个考试单元,同科目各考场评委实行不定期轮流交换原则,切实有效地防止人为因素干扰考试工作。 
  2.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 
  整个面试期间对评委实行全封闭管理,佩证上岗,严禁使用任何电子通信设备,开考前半小时,所有评委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上交,统一存放,集中保管,杜绝考场内外的一切信息联络,排除外界干扰,确保评委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评判,保证了考试的严肃性。 
  3.视唱无纸质“数字化”考试 
  今年在视唱科目考试中,试题通过计算机转换成电子信息存入试题库,考生随机抽取应试题目,并通过计算机屏幕显示,大大提高了试题的随机排列组合,从技术上保证考题的随机性和考试的公平性。 
  4.考试信息化管理 
  一是加强考生数据的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音乐专业考试管理系统,强化信息处理功能,及时准确地把握考试的各个环节,确保考试准确、快捷的进行。 
  二是考生从候考区域抽签、考试区域的曲目信息录入(或选题)到进入考场直至考试结束,整个过程均实施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严格规范考试管理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继续使用计算机网络化现场评分系统,评委独立打分,确保考试的公正性。 
  四、加大监控督察力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性。
  为做好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工作,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南京师范大学加大了对考场内外的监督。 
  1.建设考场电子监控系统。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和全程录像录音系统,加强对每个面试考场的实时记录、随机监控,加大对评委及工作人员遵守考试纪律、公正廉洁等方面的督察力度。 
  2.强化纪检督察。省教育厅专门从有关高校选派了一批业务素质优良、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进驻每一个面试现场,对考生面试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3.专人安保巡查。为了保证考试的有序性,杜绝和预防突发性事件,南京师范大学加强了考场外部环境的安全保卫工作与巡查力度,每天安排保安在考试楼外巡逻,为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4.加强社会监督。省教育考试院面向社会,公布有专人负责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邮箱,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为考生做好服务。
  在考试期间,南京师范大学与省教育考试院紧密配合,坚持“以人为本”,为考生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南京师范大学专门腾出了一幢教学楼作为独立的考区,在校内专门设立了“家长休息区”,让考生、家长都拥有“候考区”,为考生参加面试考试创造了良好的考试环境;在校园里,设置了志愿者服务点,为广大考生家长提供咨询服务;抽调了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专项服务工作,为每20名考生配备一名工作人员,他们除负责考生在考试过程的引导外,还要帮助考生搬器乐、倒开水等后勤保障工作,有时甚至还要充当“家长、老师”的角色,时时提醒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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