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4江苏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6-28 07:45:33 整理:一品高考网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4江苏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七月初展开。高校录取工作要求高、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事关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有关高校和各地招办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本着对全体考生、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促进公平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2014年高校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方式、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中,我省的重要信息发布和与高校的信息沟通将通过WWW信息发布网站、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各招生高校务必指定专人浏览WWW信息发布网站,并值守本校录取现场联系电话,及时处理各种信息,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文科类、理科类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4日—18日录取;
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0日—24日录取;
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2日—6日录取;
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14日录取;
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6日—22日录取。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包括军事院校(含国防生、预备军官学员计划);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航海院校(专业);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其他院校,包括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以及部分院校小语种计划等。
(二)体育类、艺术类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7月16日—2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6日—10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分别详见附件1至附件3。
各招生院校务必在各批次录取开始前一天登录我省网上录取WWW信息发布网站,查询并打印我省招生政策及在我省的生源情况,核对招生计划,提出调档比例等,做好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确保我省远程网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将于7月2日至4日进行网上录取模拟演练。7月1日起,招生院校可以登陆NetServer录取专用WWW服务器。院校的用户名、密码、NetServer地址、WWW网站地址等均通过主密钥(蓝色密钥)登录到https://wz.tfsec.com.cn(教育网)或https://wztt.tfsec.com.cn(非教育网)下载。请各招生院校及时登录,进行模拟演练,并了解录取的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中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一)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志愿设置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录取批次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院校端将依次显示为第1志愿、第2志愿、第0志愿。其中,平行院校志愿由考生在录取前预先填报;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  5所院校志愿。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类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二)艺术类志愿设置
艺术类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考生志愿设置分为平行院校志愿和传统院校志愿。
1.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各录取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传统院校志愿和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根据本人的专业考试情况,只能在平行院校志愿(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可填报A、B、C  3所院校)和传统院校志愿(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可填报1所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此外,院校服从志愿仅适用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填报该志愿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统考,并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00)。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三、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我省2014年高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确定如下: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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