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西2021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2)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21-06-28 16:34:11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五、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管理。高校应当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试点高校根据部队士官岗位提出的培养需求,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协助高校做好培养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工作。

(二)淘汰。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由省征兵办指导高校组织体格复检和政治复查,不符合入伍条件者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毕业。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六、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前2.5学年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体格复检和政治复查,符合服现役条件的,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培养对象家属凭入伍通知书享受军属待遇。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定向培养对象统一接入部队。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档案主要材料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

七、任命和待遇

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授予军衔,首次授予军衔的时间、等级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未尽事宜,按照原总参谋部、教育部等军地部门印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9号)办理。

附件:1.江西省2021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

2.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式样).doc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军区动员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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