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沈阳高考报名工作

来源:沈阳招生考试网 发布时间:2014-11-25 08:04:55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5年沈阳高考报名工作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沈阳市2015年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2015年高考报名首次实行考生网上填报报名基本信息并在网上选择所属报名点,首次实行现场采集考生身份信息和指纹信息,首次实行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为方便考生报名,避免耽误考试,市招考办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按时登陆高考报名网站(网址:http://gkbm.lnzsks.com)选择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按网报要求填写基本信息,按时持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身份确认和指纹信息采集,及时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按时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省招考办明确规定,考生不按时进行网上填报基本信息,不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不按时进行网上缴费的均视为放弃高考报名。
  ▲弄清高考报名条件
  (一)辽宁省常住户口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高级中学学籍为三年(往届毕业生须具备辽宁省高级中学毕业证书)。
  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应届考生的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满一年,往届考生或社会青年须具备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特别提示:我市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单考生、高职单招以及其他各类单独考试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掌握报名时间
  1.艺术类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至20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至24日。
  2.其他类考生(不含中职升学招生考试、小学(学前)教师本科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的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至15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至22日。
  ▲熟知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时,按照下面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身份验证信息采集以及照相→网上缴费→招考部门、学校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进行校对并签字确认。
  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于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要求输入,考生评语、评语负责人等信息由报名点负责输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交验各种证件,采集照片(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方视为完成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过程中照相,电子照片将应用于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附表、准考证(包括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体育类专业报考证)以及考场对照单等,因此应确保考生本人与其电子照片相符,并确保电子照片图像真实、清晰。
2015年沈阳高考报名工作
  ▲准确选择考生所属报名点及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我市指定所属报名点,在网上填报报名基本信息,按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认证,按时进行网上缴费。严禁考生到其他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身份审核和确认。我市各类考生所属报名地点及现场确认地点具体安排如下:
  1.户籍和学籍在我市的应届毕业生,所属报名点为学籍所在学校。
  2.往届考生(无我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除外)、社会考生以及学籍在外地回我市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其所属报名点为户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
  3.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我市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户籍在省内其他市的应届毕业生,其所属报名点可为考生户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也可为学籍所在毕业学校。
  4.朝鲜族用民族语言答卷的,市内五区“双语”考生,其所属报名点为皇姑区招考办,其他区、县(市)“双语”考生所属报名点为苏家屯区招考办。其中,学籍在我市,户籍为省内其他市的应届“双语”考生,其所属报名点既可为其户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也可为我市指定的区招考办;非我市户籍往届“双语”考生,须回其户籍所在市指定报名点。
  5.学籍在我市、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回户籍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招考办报名并参加考试,方可享受相应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如不回户籍所在自治县报名、考试,则不能享受相应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6.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所属报名点为其定居地所在区、县(市)招考办。
  8.学籍在外省(市)、户籍在我市考生,如回我市参加高考,其所属报名点为考生户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
  9.报考特殊教育专业招生单独考试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报名,其他考生须到户口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报名。
  10.随迁子女考生报名点为学籍所在学校(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
  ▲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带齐证明材料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时必须交验的证明材料:
  1.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考生学籍注册时间),往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材料。
  2.户籍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农村考生无户口本者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3.随迁子女考生报名须提供:本人填写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2015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学习经历证明,同时也作为考生父母职业和居所的证明材料,以下简称《申请表》);由组织报名学校统一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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