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辽宁高考填报志愿须知有关政策规定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6-15 20:28:23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4辽宁高考填报志愿须知有关政策规定


 一、志愿设置
  我省高考志愿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
  (一)普通类
  1、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院校;专科提前批院校;本科第一批A段院校;本科第一批B段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其余批次全部实行平行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二批设7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三批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各录取院校专业志愿栏后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2、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在相应批次的有关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公布剩余计划情况。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1)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本科提前批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每个批次(段)后设该批次(段)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段)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2)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一次和第二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二次“征集志愿”批次后设该批次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3、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单设志愿表,只设1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只有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和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才能选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志愿。艺术特长生院校投档工作在本科第一批A段开始投档前进行。自主招生院校投档工作在试点高校所在批次(段)录取开始前进行。
  2014年,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学校不再另行组织填报),志愿填报在我省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志愿栏,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该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具体测试、评价办法和时间安排等请查阅东北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
  2014年,上海纽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在我省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志愿栏,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学校综合评价合格的考生可填报该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学校按照所公布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4、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之后,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段投档录取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5、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置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二批结束后,本科三批开始前进行。
  (二)艺术类
  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第一批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艺术类录取院校(专业)本科第一批次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第三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
  各录取院校专业志愿栏后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三)体育类
  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第一批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体育类录取院校本科第一批次设2个有序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本科第二、第三批次和专科(高职)批次均设3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
  各录取院校专业志愿栏后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四)中职升学
  中职升学院校录取,本科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专科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3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录取时不分先后顺序)。
  二、填报志愿有关条件和限制
  1、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
  2、不能兼报的限制
  普通类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普通类本(专)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各批次、体育类本科一批,不能兼报;
  普通类本科三批“征集志愿”、艺术类专科(高职),不能兼报;
  考生填报了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后,不能兼报普通类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志愿、本科提前批次“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次志愿及东北大学和上海纽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
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只能选一种的一所院校报考。
  3、志愿关联性
  报考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必须是已经获得相应资格的考生(东北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综合素质评价除外);
  报考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将所报院校填报在相应批次(段)平行志愿的A志愿(东北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综合素质评价除外);
  艺术类考生应在相应类别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报考对应类别专业志愿。
  4、我省2014年设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辽宁省1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户籍(根据辽委发[2011]26号)、高中阶段具有在所在县域内的中学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高考成绩(含高考政策性照顾分值)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填报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含高考政策性照顾分值)要求达到辽宁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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