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辽宁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4-28 11:01:17 整理:一品高考网

3. 录取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学校负责签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4. 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工作要求
1、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
2、各生源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格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求,考生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必须与考生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录取名册一致,考生联系方式必须是考生本人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不得统一填写学校电话)。考生休学、降级和转学必须有学校正式文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专升本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3、各招生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制定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包括技能课考试大纲),专业综合课考试实施办法,提出命题原则、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专业综合课命题、考试、评卷、登分、报送成绩、试卷保密各环节的的监督检查。
4、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要严肃认真履行专升本招生考试数据上报程序。生源学校组织考生报名信息录入后,考生本人要对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生源学校报名数据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要对录入后的考生综合课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认真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综合课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
 
附件:
1.辽宁省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报名信息表
2.辽宁省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学校、专业及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代码对照一览表
3.辽宁省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代码对照表

附件1
辽宁省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
学校继续学习招生报名信息表
 
姓    名   性   别  
□  (1 男, 2 女)
出生日期 19□□年□□月□□日 政治面貌  
□□_________
民    族 □□___ 毕业类别  □ (1高专,2高职,)
身份证号 □□□□□□□□□□□□□□□□□□
 
毕业学校
 
□□□□□□____________________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收  件  人   邮政编码 □□□□□□
联 系 电 话          □□□□――□□□□□□□□
外语考试语种 □      (0 无,1英,2俄,3日)
计算机语言 □      (1 C语言,2 Visual Foxpro语言)
专业综合课考试(理论)科目 □□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简历(从最后学历起)(退役士兵填写入伍起止时间)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校学习(或部队工作) 任何职务 证明人
         
         
         
考生评语 思想品德考核:□(1合格,2不合格) 负责人签字  
 
考    生    志    愿
 
第一志愿
 
 
□□□□________
 
 
□□____________
 
参考志愿  
□□□□_______
 
□□____________
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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