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3年高考招生考生报名办法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12-14 08:29:51 整理:一品高考网
宁夏2013年高考招生考生报名办法

 为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中有关户口和学籍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条件中有关户口和学籍的补充规定(试行)》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健康;
  (四)户口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2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的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
  2、考生及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6年以上(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2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高中阶段在区外学校借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3、考生在宁夏有连续12年以上常住户口(含12年,截止日期按2012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籍均在宁夏并在宁夏的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
  4、考生在宁夏有2年以上常住户口(含2年,截止日期按2012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截止日期按2012年12月31日计算);
  5、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经组织人事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按宁党发[2009]47号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6、来宁投资经商2年以上(含2年,截止日期按2012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经评估确认,近2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或近2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从办理注册手续截止之日算起)的人员,其子女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以上(含2年,截止日期按2012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来宁投资经商3年以上(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2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经评估确认,近3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或近3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从办理注册手续截止之日算起)的人员,其子女在宁夏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2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且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7、2012年12月5日前考生户口已在宁夏,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6条相关规定的考生,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且在宁夏高中学校修满3年规定的年限教育,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微博),允许报考区内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8、2012年12月5日前考生户口已在宁夏,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7条相关规定的考生,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第三批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四)在参加上一年度普通高考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的考生;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三、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艺术统考的相应科类。报考体育类专业(含警察体育专业、军队院校体育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体育类专业相应科类及体育专业术科测试项目范围内的测试专项。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先申请考生号后在网上填报方式。即符合我区报名条件,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nxks.nx.edu.cn)上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1、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常住户口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常住户口不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本人申请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方可取得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的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三)报名信息采集方式:报名实行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证明(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籍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区外借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还必须持允许在宁参加高考的注册登记表,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中南部生态移民子女考生还需持当地移民办审核签章的《中南部生态移民子女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设立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或已在网上填报了报名基本信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网上报名组织机构及分工
  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报考点按照分工及职责组织实施。
  (一)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网上报名系统软件正常运行;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维护网上报名系统正常运行;发布相关信息以及培训有关考务组织管理工作人员等。
  (二)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辖区内报考点(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场所或学校,下同)的确定;培训和选派报考点管理员及工作人员;负责登录密码的管理工作;在网上报名的各个时段通知并及时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工作;协调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初审考生本人申报的所有照顾项目,并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信息进行更正,确保考生电子信息的准确无误;做好报考资格公示工作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公示工作;配合移民办做好辖区内生态移民子女考生身份的审核、公示工作;做好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的审查、信息采集、公示工作;实时监控填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进度;及时处理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是本辖区考生网上报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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