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4年高考报名时间为12月10日至20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11-24 10:38:51 整理:一品高考网
11月21日,从青海省招办了解到,青海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于2013年12月10日开始至20日结束(省外借读高中考生待放假后由考区集中安排时间报名)。
  据悉,户口在就读中学所在州(县)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初审报名,再由考区招办复审;省内跨州(县)借读高中毕业生,回户口所在州(县)招办报名(西宁市四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中学报名);往届毕业生和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州、县(区)招办报名。
  省内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准在非户籍地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不准在补习学校或原毕业中学报名;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不准在省内中学报名。
  报考“对口高职”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报名,由学校负责考生的资格初审,由学校所在辖区招办终审并安排考场;往届中职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
  高中、高等学校在校生;在非应届毕业年份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未参加完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的(高考前审查);上一年高考时利用通信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的;因触犯刑法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等均不准报考。
  报名时,考生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就读高中学校证明(证明是否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是否考完、能否正常毕业)。往届毕业生还要提供在补习学校的证明(在家复习的由家长单位出证明)、以往在青海省参加高考的档案(含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等)。
  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查表和户口簿由所在中学收齐后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集中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省内跨州、市、县就读高中毕业生、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表和户口簿由考区招办收齐后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盖章。最后由考区招办做出复查结论。
  报名时考生要现场拍照(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格式)。不准翻拍照片、不准粘贴照片、不准复制学业水平考试库照片。
  考生本人信息要与其学业水平考试库信息、省外借读高中注册库信息、户籍库信息核对。若发现照片不一致,按冒名(冒充)报考处理。在考试录取中出现冒名(冒充)者,由考区招委会负全责。
  同一考生在不同考区重复报名的要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学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由考区确定。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执行。(体检中取消“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体检表中的“肝功能”所对应的“转氨酶”栏不能为空。
  体检结论要告知考生本人,以免因信息错误导致考生落选。录取过程中,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进行复查,由省招办确定终检医院,并作出最终裁定。
  资格审查由考区招委会牵头,教育、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各负其责,严格核查,并对各自最终的审查结果负全责。州、市招考委员会对辖区考区的资格审查结果最终审查把关并负总责;落实资格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资格有疑、群众举报的考生要做出核查结论;对报名中出现的有关违纪违规考生严格清查;对省外借读生的注册资格作进一步核查,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注册资格者要取消。重视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
  报名信息于2014年3月4日至6日收集,报名信息进入省级信息库后,不再接受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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