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2)

来源: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5-03-10 14:54:47 整理:一品高考网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cemi.com)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同时应填专业是否服从调配志愿。
(2)考生登记表“报考科类”中选填:普通高中毕业生选填“理工”或“文史”; 中职毕业生填“对口高职”。
(3)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贴照片以及诚信签名。
七、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2.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3.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一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携带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3)有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知识和技能竞赛前三名奖项。
■高中、中职阶段被评为市级及市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高中、中职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
■在艺术、音乐、舞蹈、体育方面有突出特长并获奖。
4.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八、考试办法
文化考试试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制,我院负责考试及评卷;综合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我院自主组织进行。
(一)普通高中类
1.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素质测试。
2.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其中语文占50%、数学占30%、英语占20%,总分300分。
3.综合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总分1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
(2)考试范围:包括科普常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及社会热点、职业规划等相关内容。
(二)中职对口类
1.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技能测试。
2.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两科合卷,其中语文占60%、数学占40%,总分200分。
3.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总分200分。
(1)考试形式:实践操作;考试时间120分钟。
(2)考试内容:主要测试专业技能,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答问等方式进行,专业技能主要考查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专业技能。
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的信息(网址:www.scemi.com)。
(三)考试地点: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九、考试违规违纪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
十、录取
(一)考试成绩
1.普通高中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
2.中职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
(二)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政考、身体素质合格,且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满额专业,将视情况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征集志愿。
3. 对特长考生,若在艺体方面有突出特长者,获得市级个人三等奖以上奖项者,或获得相应八级(含)以上的等级证书者,或在体育运动中任一项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者;中职学校毕业生,获得各工种中、高级技能等级证书者,达到学院划定的文考控制线,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学院专家单独考查达到要求的,在同等分数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4.免试录取生,对在全国职业学院技能大赛中取得一、二、三等奖及省一等奖的考生,由本人申请,经学院资格审查属实,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相应专业。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6.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各类别所有条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分和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替补。
7.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它事宜
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2.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3.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时间安排
(一)3月23月29日,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提交报名登记表。
(二)3月31日,上报考生信息至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三)4月2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
(四)4月10日,审查合格的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交相关获奖证书材料,审查合格考生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交费后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五)4月11日,考试:上午 9:00~11:30 文化考试;下午14:00~16:00综合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六)4月13日,网上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在学院网上可查询本人成绩。
(七)4月15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不予办理。
(八)4月16日,网上公布各类别录取控制线。
(九)4月17日~23日,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4月28前,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四、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65号
邮政编码:617000   
咨询电话:0812-6250530  6250212          
纪检监督电话:0812-6250917
传真:0812-6250530  625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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