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方案(3)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3-06 17:41:44 整理:一品高考网

4.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为减少市区内考生报名时在路上的往返次数,上交报名登记表时,上述材料一并上交;市区以外及外地考生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上交时间截止在4月1日下午17:00时。
八、考试办法
(一)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非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
考试模式: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1.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和时间: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科目和分数: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总分20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
2.综合测试
(1)考试形式和时间: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2)考试范围和分数:学院统一组织考生综合测试。命题范围包括科普常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及社会热点、职业规划等相关内容。满分150分。
(二)中职考生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
考试模式: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1.文化考试(与普通高中、中职考生文化考试同卷)
(1)考试形式和时间: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科目和分数: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总分2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
学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关专业从业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
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的信息(网址:www.scemi.com)。
(三)考试地点: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九、考试违规违纪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十、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基础信息。
2.学院将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总分,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3.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总体情况,结合各类计划情况,学院录取小组分别划定普通类、中职类、中职技能类、特长生最低控制线。
4.按普通类、中职类以文化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依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5.对中职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的考生,以技能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6.对特长考生,以文化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依次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在艺体方面有突出特长者,获得地市级个人三等奖以上奖项者,或获得相应八级(含)以上的等级证书者,或在体育运动中任一项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者;中职学校毕业生,获得各工种高级技能等级证书者,达到学院划定的文考控制线,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学院专家单独考查达到要求的,在同等分数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7.免试录取生,对在全国职业学院技能大赛中取得一、二、三等奖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由本人申请,经学院资格审查属实,合格后可免试录取。
8.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9.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各类别所有条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分和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替补。
10.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它事宜
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2.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3.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时间安排
(一)3月114月1日,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提交报名登记表,市外考生邮寄须在4月1日前邮寄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收取。
(二)4月5日,上报考生信息至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三)4月6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
(四)4月11日,审查合格的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交相关获奖证书材料,审查合格考生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五)4月12日,考试:上午 9:00~11:30 文化考试;下午14:00~16:00综合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六)4月14日,网上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在学院网上可查询本人成绩。
(七)4月15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不予办理。
(八)4月17日,网上公布各类别录取控制线。
(九)4月18日~24日,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4月28前,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四、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65号
邮政编码:617000   
咨询电话:0812-6250530  6250212          
纪检监督电话:0812-6250917
传真:0812-6250530  625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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