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方案(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3-06 21:26:04 整理:一品高考网

(3)面试(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
(4)特长生经测试后,有最高20分的特长附加分。
(5)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特长附加分。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在考生获得特长附加分的情况下,成绩满分为220分)
面试的内容主要包含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人行为素养、临场应变能力等。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技能测试内容主要包含分析判断能力、动手能力等。
符合下列条件考生可申请特长加分
特长项目 报考条件 备注
足球、排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项目、健美操、书法、声乐、器乐、舞蹈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即可报名参加文体特长测试:
1.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
2.获得艺术类业余六级及以上等级
3.获得市(州)比赛前五名,或在全国及省级比赛中获得名次。
所报特长项目,均须参加学院现场测试或认定
 
备注:
(1)经本人申请,通过学院组织专家测试或认定,可获得最高20分的特长附加分(测试内容另文规定)。
(2)温馨提示: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勿报考文体特长类考试。
2.考试费用
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30元,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3.考试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4.考试时间
(1)4月11日8:30-16:30考生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面试。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特长测试或认定。
(2)4月12日9:30-11:30综合测试。
(3)4月12日13:00-18:00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面试。
5.考生参加特长测试、综合测试及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九、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3.各专业在总成绩和政考均合格的考生中,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
4.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2014年4月15日-4月21日)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20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6.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十、其它事宜
1.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2.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3.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十一、时间安排
1.2014年3月28日前,招生宣传。
2.2014年3月1日—4月7日24:00,考生网上报名。
3.2014年4月8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4.2014年4月9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5.2014年4月11日8:30-16:30,考生到学院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面试。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特长测试或认定。
6.2014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考生到学院参加综合测试。
7.2014年4月12日下午13:00-18:00,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学院参加面试(报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同学必须参加技能测试)。
8.2014年4月13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9.2014年4月14日9:00-16:00,对成绩有疑义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纪委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830-3150185。
10.2014年4月15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合格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1.2014年4月15日-4月21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最低录取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12.2014年4月28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三、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    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
邮政编码:646005
咨询电话:0830-3150329 3151321 
监督电话:0830-315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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