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7-04-11 18:12:46 整理:一品高考网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单独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是在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90

第四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六条  基本情况: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枣庄、滕州两级人民政府举办,是枣庄地区规模较大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坐落在墨子、鲁班故里滕州市, 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26.9万平方米,拥有馆藏图书45.4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4590.57万元,开设39个高职专业。现有教职工639人,全日制在校生8102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有关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第八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核工作。

第十条  单独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0632- 5650850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017年列普通文理科单独招生计划为54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 合计
文科计划数 理科计划数 科类 计划数
1 工程测量技术 12 13 土建 5 30
2 建筑工程技术 17 18 土建 5 40
3 工程造价 17 18 土建 5 40
4 机械设计与制造 17 18 机械 5 40
5 数控技术 17 18 机械 5 40
6 机电一体化技术 17 18 机电一体化 5 40
7 电气自动化技术 17 18 电工电子 5 40
8 康复治疗技术 17 18 医药 5 40
9 药学 12 13 医药 5 30
10 物流管理 10 15 商贸 5 30
11 电子商务 17 18 商贸 5 40
12 会计 17 18 财经 5 40
1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0 25 汽车 5 50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 17 18 信息技术 5 40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校单独招生。普通高中考生及艺、体类考生可报考文、理类专业,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