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2)
2017年单独招生校企合作项目专业计划表
所属系部 | 校企合作专业名称 | 办学层次 | 学制 | 夏季计划 | 春季计划 (专业类别) | 学费 (元/年) | 企业名称 |
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 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外包) | 专科 | 3年 | 60 | 40 (信息技术) | 8000 | 烟台中北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大青鸟) |
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 计算机网络技术(UI设计) | 专科 | 3年 | 60 | 40 (信息技术) | 8900 | |
汽车营销服务系 | 市场营销 (网络营销) | 专科 | 3年 | 60 | 40 (商贸) | 7800 | |
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 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互联) | 专科 | 3年 | 40 | 20 (信息技术) | 8800 | 济南华恒兴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经济管理系 | 电子商务 (移动电商) | 专科 | 3年 | 40 | 20 (商贸) | 8800 | |
经济管理系 | 电子商务 (校企合作) | 专科 | 3年 | 30 | 10 (商贸) | 8000 | 青岛网商产业教育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 |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考核及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的单独招生。
第十六条 报名缴费:考生网上报名缴费一经确认,不不予更改或撤销。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ytqcvc.cn/)选择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081)并填报专业。考生应根据相关要求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地填写考生号(14位)及本人身份证号,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所院校。兼报春、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时,既可以按春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也可以按夏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身份报考。夏季考生按照普通文理报考,春季考生必须按照专业类别报考,不能跨类别报考。
2.网上缴费,无需现场缴费。按照鲁价费发[2016]95号文件规定收费(报名费30元,考试费40元,面试费50元,共计120元)。
特别提示:考生需开通银行卡网上银行支付业务,网上支付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其他部分商业银行。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考核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单独招生考核、命题、录取等工作由我院负责。
(一)考核项目: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两门,包括语文、数学,为综合科目,分值各100分,总时长120分钟;面试为职业能力/素质测试,分值60分,考试时长5分钟。
2、职业能力/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及专业基本知识等,每位考生测试时长5分钟,分值为60分。
(二)考试时间:
1、4月16日上午8:30-10:30语文、数学综合考试(笔试)
2、4月16日上午10:30开始职业素质/能力测试(面试)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规定,在录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1、单独招生的录取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单独招生录取专业的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3、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依次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4、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5、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17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6、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在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收费标准内执行。
学费按学年度收取。
1、普通专业:市场营销、会计、审计、电子商务学费4800元/年/生,其他专业学费5000元/年/生;
2、校企合作专业:市场营销(网络营销)学费7800元/年/生;电子商务(校企合作)、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外包)学费8000元/年/生;电子商务(移动电商)、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学费8800元/年/生;计算机网络技术(UI设计)学费8900元/年/生。
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4人间1200元/年;6人间800元/年;8人间500元/年。学生可自由选择。
第二十三条 退费规定:对于因各种原因中途退学的学生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学院设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奖学金分外设奖学金和院设奖学金:
(一)外设奖学金: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我院设立的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社会资助:由社会团体、人士专为我院特困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20多万元。
第二十七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制度。其评审条件按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院每年贷款额度为一百多万元。
(二)院设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九条 “绿色通道”制度: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经济特困生持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可现场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手续。另外,对家庭经济特别贫困的学生,根据情况减免学费。
第三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汽车工程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联系电话:0535—6339001 6339002 6339003
传真:0535-6476889
学院网址:http://www.ytqc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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