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在山东省组织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2)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9-12-04 11:05:27 整理:一品高考网

八、考试成绩报送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启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的通知》(教学司[2018]9号),各招生高校按照工作日程安排要求,及时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报送全口径信息,我省不再组织高校单独报送。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高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领导,加强机构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艺术专业考试安全和招生工作负总责,并对考试重大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决策。

(二)确保安全。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整改工作薄弱点和风险点。要制订相关考试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环节的安全保密,确保试题答卷的绝对安全。

(三)规范管理。各高校应严格选拔考试工作人员,选派敬业、可靠、专业的人员从事考务组织、测试评价、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工作;加强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提高安全保密和遵纪守法意识,与所有工作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四)完善仲裁。各高校要依据《信访条例》和教育信访工作规定,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完善专业考试仲裁办法、规范仲裁程序、组建仲裁小组,受理解决专业考试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

附件:1.山东省2020年艺术类别对应专业目录.doc

        2.山东省2020年艺术类联考院校及专业.doc

        3.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场违规记录表.doc

        4.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材料、工具暂扣单.doc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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