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全日制普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新生如何转专业)

来源: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发布时间:2020-06-17 14:17:26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为深入贯彻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第二条 学生须在校修满一学期方可申请转专业。在学校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内,转专业次数不限,但修业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

第三条 对转出专业申请转出学生人数不设限制。转入专业根据师资、场地、实验实训等办学条件确定可转入学生计划数。转入学院专业办学条件充裕的可不设计划限制。

第四条 学生只能在同一招生类别内申请转专业。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除以下情形外,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招生时上级主管部门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二)招生时单列招生类别的,包括:校企合作项目、中外合作项目、春季高考、专升本、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等;

(三)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

(四)艺术类专业跨专业类转专业的;

(五)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六)应予退学的;

(七)已进入毕业学年的。

第六条 允许高年级学生转入低年级学习新专业,并遵循本办法第二至四条之规定。转入学院应充分评估拟转入学生能否顺利完成学业,提供转入修业年级建议,学业导师要加强针对性指导。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成员不少于7人的工作小组(其中专业教师不少于4人),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

第八条 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公布接收人数、考核方案:

(一)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办学条件,向教务处提交分专业的拟接收人数和考核方案。不限转入人数的专业可以不组织考核,但需向教务处报备。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二)考核方案中应明确接收人数、考核项目、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录取规则等。考核方式可以是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试等,具体方式由学院确定。

第九条 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教学周组织学生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指定网站提报转专业申请;

(二)书面申请报送。网上报名结束后,学生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三)资格审核。学院依据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在本学院公布后,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材料及汇总名单报教务处。不符合条件的由学院直接告知学生本人。

第十条 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二至三教学周组织考核与接收:

(一)学院组织考核。接收学院依据公布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名单;

(二)学院公示名单。接收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拟接收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学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申请转入学院提出复核,学院应及时核实情况并给予解释;

(三)学校公布名单。接收学院将公示后的拟接收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复审无异议后,确定各专业接收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所在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学校研究后直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不受接收转专业计划限制。

(一)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休学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时、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时,其原所学专业停办或停招的,但须符合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

第四章 学籍管理、成绩(学分)认定

第十二条 教务处协调相关学院统一办理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

第十三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其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学费按照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第十四条 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其学分数及要求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要求的,可按转入专业的课程直接认定其成绩、学分,其余的可转为选修课学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9级学生开始执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山青院办字〔2013〕20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山青院办字〔2016〕32号)执行至2018级学生毕业后废止。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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