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高考招生)(2)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发布时间:2020-07-17 14:33:51 整理:一品高考网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1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后续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公费专科医学生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时继续填报。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阶段招生,总成绩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下50分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时继续填报。

(2)投档办法。

将考生按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等对报考资格有要求的,投档时须关联具备资格考生名单。

山东省属高校统一按招生计划1∶1投档。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招生计划1∶1投档。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各专业类本科文化控制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其中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的85%;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0%;舞蹈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1.本科提前批。

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设1个高校志愿。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每个高校志愿均设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其他类高校志愿内只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可填报1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可以调剂到报考高校的相关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招生,“招生高校+专业+委培市”为1个独立的高校志愿,高校志愿内只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

填报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院校本科专业志愿,不受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限制。填报提前批其他院校本科各类别的专业志愿,须达到我省艺术类相应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

(2)投档办法。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及专业,投档均不受文化成绩限制。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按照合格考生的志愿并关联专业成绩,按专业大类全部投档;其他类专业按照合格考生志愿,关联考生填报专业的成绩全部投档。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省属公费师范生及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根据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各类别文化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的1∶1.5,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招生高校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高校均按照考生志愿,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各类别文化控制线上,关联合格考生填报专业的成绩,分专业全部投档,招生高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2.本科批。

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3次志愿填报,考生须达到艺术类相关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方能填报。

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

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每次只能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2)投档办法。

①统考和联考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本科所属类别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艺术类统考及部分联考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200*30%+文化成绩*70%(综合成绩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书法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音乐类、舞蹈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等联考类别的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②校考专业关联合格考生填报专业的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招生高校合格生源不足时(含未填报志愿的所有合格生源),可以合理调整各专业间计划;在第三次填报志愿公布计划前,可以调整专业成绩使用办法,由使用校考成绩变更为使用联考或其他高校校考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③未组织校考、认可任何其他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招生高校专业,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投档,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科批。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考生须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方可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其他专业分类别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每次志愿填报数量不超过60个。

(2)投档办法。

对填报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志愿,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其他类别专业,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关联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联考或校考合格证,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的专科校考专业,遵循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两个批次依次进行。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划线。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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