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0-12-31 14:41:38 整理:一品高考网

关于印发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报名
  报名时间、办法及有关要求按《关于做好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0]91号)执行。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水平运动员及优秀运动员。 
  凡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要尽快办理,参加专业测试时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工作结束后,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打印《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在照片处加盖招生办公室公章并塑封后发给考生。 
  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11年参加体育专业测试诚信表》(以下简称《诚信表》(可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考生所在学校负责人要在《诚信表》上签字,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查盖章。专业测试时由考生交给考点核查。凡专业测试中作弊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将其作弊事实记录到诚信档案。 
  二、招生计划
  为顺利完成专业测试工作,1月20日前驻鲁各招生学校需将《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报表》以文本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邮箱地址:E37_PZEK2@SDZS.GOV.CN。 
  三、考试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需进行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一)专业测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山东师范大学负责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评人员、纪检员、丈量员、记录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选聘;测试项目尽可能采用电子设备进行计量,客观实际的反映考生的测试成绩;测试过程中的数据测量、显示、打印、传输、保存等环节使用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测试过程中对考生实行全程监控检查,确保公平、公正;测试期间,测试现场将设立考风考纪监察接待处,受理来访和查处违纪舞弊案件。 
  1.考生报到 
  考生持《报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诚信表》到山东师范大学测试点报到并缴纳专业报名测试费。测试点将对每一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证件不全或者确认舞弊者取消其测试资格。 
  2.测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体育专业测试包括专项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计分办法采用专项测试成绩和基本素质测试成绩综合计分。专项测试项目有田径(不包含100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基本素质测试项目包括100米、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 
  为促进中学素质教育开展,为高校选拔体育专业全面发展的人才,2012年的体育专业基本素质测试内容将从100米、800米、原地推铅球、后抛实心球、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跳远、折返跑7个项目中选取部分项目进行测试。 
  2011年各市考生测试时间安排如下表:

 

单位(市)
报到时间
测试时间
地点
青岛、东营、聊城、烟台、威海
3月18日
3月19日至3月22日
山东师范大学
枣庄、济宁、临沂、莱芜、菏泽、日照
3月22日
3月23日至3月26日
济南、淄博、潍坊、泰安、滨州、德州
3月26日
3月27日至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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