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问答

来源:上海招考热线 发布时间:2016-07-06 09:53:30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6年上海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问答

1.  本市艺体类专业招生批次如何设置?
2016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艺体批类别招生分为两个批次。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往年在本市有一本批次招生计划的院校和具有市级艺术类重点专业的院校均被纳为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次。其他招收艺术类本科的院校一般被纳为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相关招生院校分属批次情况,见《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高职(专科)艺体类专业单设批次招生。
2.   本市艺体类专业录取时间安排?
7月7日-7月13日 本科艺体类专业录取
7月14日22:00 网上公布本科艺体类专业录取结果
7月15日起 开始发放本科艺体类专业录取通知书
8月2日-8月4日 高职(专科)艺体类专业志愿填报
8月6日-8月7日 高职(专科)艺体类专业录取
8月7日22:00 网上公布高职(专科)艺体类专业录取结果
8月8日起 开始发放高职(专科)艺体类专业录取通知书
 
3.  艺术类专业的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确定的?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外,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不低于上海市确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包括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内的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上海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4.  今年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以及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本科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是多少?
(1)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文化考试合格线为: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38.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1.00分。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
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75.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33.0分。
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21.00分,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128.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50.00分。 
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专业统考四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84.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专业统考三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61.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或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2)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239分、理科234分。
艺术类院校中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如上海戏剧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院校所在招生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
(4)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待8月上旬第二次志愿填报结束后公布。
5.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确定的?
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的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本科批文化录取控制线的70%,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的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高职(专科)批录取控制线的70%。
6.  今年本市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线及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的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是多少分?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可填报统考院校体育类本科专业(含认可本市统考成绩的外省市院校)志愿的合格线为:四门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60.00分。
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本科专业的文化控制线为文科258分、理科252分。
体育类院校中的非体育类本科专业(如上海体育学院新闻学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院校所在招生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7.  艺体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是什么?
本市艺体类专业投档规则是: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都在确定的资格线上的考生,全部投档至其所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由各招生院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将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后排序录取。
由于各招生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不尽相同,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在录取时所占的比例也不一样,且本市艺体类专业招生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若考生所填报的一志愿未被录取,其所填报的二志愿院校已经完成招生计划,则二志愿院校不再接受投档。因此,如果志愿填报不当,即使文化考试成绩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也不能肯定录取到本人填报的艺体类专业。
8.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有哪些?
2016年不作分省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有: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29所。
此外,还有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其中上海高校有东华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在全国范围内还有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9.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的院校)如何进行录取?
根据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实行全国统招,即全国各地区报考考生高考总分汇总后与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成,按《招生章程》公布的办法择优录取。投档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上海市报考该类院校的考生各科目的原始成绩和按750分(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总分分值)折算后的总成绩一并寄给经教育部批准不作分省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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