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2)

来源:上海招考热线 发布时间:2019-10-25 10:52:34 整理:一品高考网

  艺术体育类本科阶段甲、乙批次和高职(专科)阶段投档录取,根据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的不同特性确定不同规则。

  (一)顺序段投档录取规则

  在进行甲、乙批次顺序段投档时,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填报成功的考生,按其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全部投档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在接档后,根据本校招生章程规定进行专业录取。对不能按填报专业录取的考生,视其填写的“愿否专业调剂”选项进行处理。录取完毕后,招生院校将不能录取的考生全部退档给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二)平行段投档录取规则

  平行段以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投档依据。

  在进行本科阶段甲、乙批次平行段投档和高职(专科)阶段平行志愿投档时,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填报成功的考生,根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1:1.05或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对招生院校进行模拟投档。招生院校在充分分析生源情况后,确定正式投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招生院校实到的招生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招生院校在接档后,根据本校招生章程规定进行专业录取。对不能按填报专业录取的考生,视其填写的“愿否专业调剂”选项进行处理。录取完毕后,招生院校将不能录取的考生退档给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三)平行志愿投档的同分处理规则

  在进行本科阶段甲、乙批次和高职(专科)阶段平行志愿投档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1.本科阶段同分比较规则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7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高职(专科)阶段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五、艺术体育类各类别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折算办法

 

  在进行本科阶段甲、乙批次和高职(专科)阶段平行志愿投档时,各类别均须产生可比较的唯一投档成绩。投档成绩由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产生。由于各类别的专业统考成绩总分满分不一致,须按固定比例进行折算。

  经研究决定,具体折算办法如下(投档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50%,专业统考成绩占50%进行折算。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660/450*5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450/450*50%

  (二)编导类

  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进行折算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660/300*5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450/300*50%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进行折算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660/400*5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450/400*50%

  (四)表演类

  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进行折算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660/500*7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500*70%

  (五)体育类

  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进行折算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660/100*7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100*70%

  (六)音乐学类(音乐学)

  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进行折算

  四门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660/400*70%

  四门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400*70%

  (七)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

  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进行折算

  三门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660/300*70%

  三门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300*70%

  (八)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

  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进行折算

  三门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660/300*70%

  三门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300*70%

  六、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纪律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关系到高等教育质量发展,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要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制度,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专业考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确保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1.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批次设置及志愿填报图解

    2. 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志愿表

  附1: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附2: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2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3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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